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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工商年检及工商变更的相关介绍
浏览: 1
品牌: 工商代办
规格: 10cm*20cm
单价: 1.00元/1
最小起订量: 1 1
供货总量: 1 1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19-11-11 15:56
 
详细信息
成都工商年检申报资料1、成都企业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信息;2、成都企业开业、歇业、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;3、成都企业投资设立企业、购买股权信息;4、成都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,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、出资时间、出资方式等信息;5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;6、成都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、网址等信息;7、成都企业从业人数、资产总额、负债总额、对外提供保证担保、所有者权益合计、营业总收入、主营业务收入、利润总额、净利润、纳税总额信息。成都工商变更的登记受理检查1、申请文件、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或者申请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、材料的,决定予以受理;2、申请文件、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,但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申请文件、材料需要核实的,决定予以受理,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、理由以及时间;3、申请文件、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,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,注明工商变更日期;经确认申请文件、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决定予以受理;4、申请文件、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;当场告知时,将申请文件、材料退回申请人;属于5日内告知的,收取申请文件、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、材料的凭据,逾期未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文件、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;5、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辖范围的,即时决定不予受理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;6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通过信函、电报、电传、传真、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,自收到申请文件、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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